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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的儿媳或者女婿是法定继承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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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也就是说丧偶儿媳或者女婿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必须满足2个条件,第一是丧偶后不能改嫁或者另娶,第二是要尽主要赡养义务。

如果丧偶儿媳改嫁或者女婿另娶但是又对前公婆或者前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该怎么办?方燕律师认为他们就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了,但是可以适用《继承法》的第十四条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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